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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的嫂子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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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啤酒可是冰镇的,在这炎炎夏日,能喝上冰镇啤酒,那享受就不用多说了。
    “爽!这酒太爽了!”武松大喊一声。
    然后迫不及待的给自己倒了一碗,又是仰头给一口闷了。
    一瓶啤酒也就能倒两碗,武松喝的不过瘾,直接拿过一瓶啤酒,也不用酒起子,手如鹰爪一抓,瓶盖就被抓下来。
    咕隆咕隆咕隆,武松直接拿着瓶子吹起来。
    就连不好喝酒的武大郎和潘金莲,一碗酒下肚,都眼睛亮了。
    这股凉快清爽的酒劲儿,仿佛蔓延到了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服的不得了,一夏的酷暑闷热都随之消散。
    都不用邵翼劝酒,武大郎和潘金莲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又喝了一碗。
    因为实在是太凉快了。
    这一会儿潘金莲哪里还想的着要防备?邵翼看在眼里,心里偷乐。
    看来灌醉这几个家伙的难度,要比自己想的更容易。
    武松酒量果然是可以,一口气喝了三瓶啤酒,这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未喝过如此好酒,凉爽浸透肺腑,多喝了几瓶,让公子见笑了。”
    邵翼笑道:“无妨,果然是打虎英雄,真英雄真性情,和我脾气!”
    “来,别光顾着喝酒,尝尝这菜的味道如何?”
    几个人又开始吃菜。
    因为武松爱吃牛肉,觉得其他菜应该只是看着好看罢了,若论起好吃,还得是牛肉!
    武大郎也想吃酱牛肉,但眼前是糖醋排骨,也不好意思抻着胳膊去夹酱牛肉,于是只能夹了块糖醋排骨。
    至于潘金莲,她夹的是辣炒花蛤。
    因为她不认识这东西,觉得很好奇。
    这也不奇怪,在古代生活在内地的百姓,基本都没见过哈喇这种东西。
    三个人都把夹的菜送进嘴里。
    武松:“不错!这牛肉不错!我只吃过炖牛肉,这种做法的牛肉还是第一次吃,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好吃!”
    说着,又忍不住多夹了几筷子。
    至于武大郎和潘金莲,反应比武松大多了。
    “这是猪排骨吗?太好吃了!太香了,又不腻,这真的是猪肉吗?竟然一点没猪肉的土腥味,简直太好吃了。”武大郎眼睛都瞪大了。
    这猪排骨的味道颠覆了他对猪肉的认知。
    这个年代哪里知道什么叫红烧,也没有太多的调料品,光靠炖出来的猪肉又柴又有股土腥味,所以没人爱吃猪肉。
    苏东坡倒是发明了东坡肉,和红烧肉有点类似,但那是在黄州,离山东远着呢,这里没这种做法。
    武大郎第一次吃,大呼过瘾,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
    而潘金莲也没比武大郎好哪去,“太好吃了,辣辣的,和辣条一样,但比辣条还好吃。”
    武松看着哥哥和嫂子的反映,疑惑了,至于这么好吃吗?
    试着去夹了块排骨,然后下一刻,武松彻底服了!
    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如果每天能吃上这么一道菜,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原来真有比炖牛肉、炖羊肉还好吃的东西!
    一阵狼吞虎咽,风卷残云,邵翼原本还想着怎么劝酒,结果倒好,根本不用劝啊。
    啤酒一瓶一瓶的干下去,菜也飞快的进了几个人肚子。
    甚至……
    武大郎、武松、潘金莲这三个家伙,竟然再都没说过一句话!
    实在是太好吃了,没空说话啊!
    还是潘金莲酒量最差,喝了三瓶啤酒眼睛就朦胧起来,“不行了,奴家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潘金莲拒绝了邵翼递过来的啤酒。
    “金莲不能喝了就算了,公子这酒还是给我吧。”武大郎这家伙还是疼媳妇,出来给潘金莲做挡箭牌。
    邵翼心里呵呵一笑,是时候拿出二锅头了。
    取出一箱二锅头,开了一瓶递给武松:“来尝尝这酒,自己倒。”
    武松也不客气,一瓶酒和武大郎一人一碗正好。
    邵翼则开了第二瓶,先给自己倒上,然后要给潘金莲倒。
    “公子,我真不能喝了,再喝我就醉了。”潘金莲拒绝道。
    邵翼呵呵一笑,“这酒比啤酒还好喝,你不尝尝实在可惜。”
    “醉了不要紧,在家里又不是在外面,都是自己人,等会儿酒意上涌,回屋睡觉就好。”
    潘金莲还是不同意,这个时候武大郎又发话了,“这娘们怎么恁的不懂事,公子亲自给你倒酒,你还推三阻四的,像什么话!那就再喝一碗吧。”
    武大郎其实也不想媳妇多喝,但邵翼一直劝,他怕潘金莲坚决不喝惹怒了邵翼,那就不美了。
    毕竟现在的武大郎,已经一门心思要抱邵翼大腿了,一个月十两银子不说,这么好吃的菜,除了跟着邵翼混,还能去哪里吃的到?
    正是因为武大郎这句话,潘金莲再没有借口推脱了。
    否则,岂不是打邵翼的脸吗?
    “罢了,那就尝尝吧。”潘金莲屈服了,心里其实也想尝尝,因为啤酒的味道实在太好了。
    想必,这叫二锅头的酒,应该也不差。
    “来,大家一起干了这碗。”
    四个人一起碰了一下,然后和喝啤酒一样,全都是一口给闷了。
    但,这可不是啤酒啊!
    这是他娘的二锅头!
    啤酒才多少度?这二锅头可是五十多度!北宋还没有蒸馏技术,哪有这么烈的酒?
    “好!这酒太好了!啤酒虽然清爽,但略显酒劲不足!这二锅头够劲,够辣,这才是男人喝的酒!”武松大喊痛快,“比我在景阳冈喝的三碗不过岗还要好!”
    武大郎龇牙咧嘴,“这酒太烈了,我实在喝不了,我还是喝啤酒吧。”
    至于潘金莲,呛得眼泪都出来了!
    她哪里能想到这酒竟然这里烈?几乎直接是被这一碗二锅头给干晕了。
    而邵翼,酒全都进了空间里的空瓶之中,哪里有半点进胃里。
    武松喝的兴起,“今天我和公子一见如故,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如我们结拜为异姓兄弟?”
    武松也是喝的醉了,否则不能说出这么不知轻重的话。
    武大郎醉眼朦胧但还有理智,急忙阻止道:“二弟!别乱说话!你什么身份,也敢和公子结拜为兄弟?”
    但邵翼却哈哈大笑,不以为忤。
    和武松结拜为兄弟,这主意不错啊!
    第一,迟早要收武松为自己卖命,这不就是个好机会吗?武松这个家伙,还是很讲义气的。
    第二个理由更加重要!
    和武松结拜之后,那武松的嫂子,岂不就是自己的嫂子了?
    一念及此,邵翼大笑,“好!我今天与武二郎一见如故,就在此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大哥受跟班一拜!”武松其实年纪比邵翼大,但他虽然醉了,也不敢托大做邵翼的大哥。
    “好好好!自家兄弟,不必多礼。”邵翼扶起武松。
    然后,这个没节操的家伙,对武大郎拱了拱手,“那以后我得改口叫你大哥了,哈哈。”
    武大郎还急忙摆着手说不敢当呢,邵翼早就转过身去了,对着潘金莲道:“嫂子!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啦,有什么需要尽管说,跟弟弟我千万别客气!”喜欢都市之买房在万界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都市之买房在万界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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