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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同一片天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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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胜是何其聪明的人,不然也不能被称之为常胜将军了,但是有时候自己聪明还不行,还要手下也聪明。
如果这次,马威依然剿灭了橘子山的群盗,那么他的下场将和马威一样。
正因为马威认清了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才将大祸消灭于无形。
毕竟,橘子山上的群盗,已经从匪,变成了官。
马威若是将他们消灭,无异于挑战北疆王,从而引发,北疆王与镇南王的矛盾。
汉州五王,珠联璧合,一同保护汉州江山,五王之间,虽有利益上的冲突,思想上的差异,政局上的不同,权力上的争执。
但他们必须要保持一种默契似的和平,不能发生一点乱子。
五王合,则天下同,五王不合,则天下必乱。
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
皇上决不允许五个人中,任何一个人打破现有的局面。
镇南王无比清楚他应该如何同北疆王保持和平。
这份和平,远比五十万两真金白银要重要得多。
但是银两没有追回,他还是要承担责任,以及在这次交锋中,他吞下的耻辱。
镇南王当着部下的面,大笑着,却掩盖不了,他的闷闷不乐。
酒过三巡,镇南王微微有些喝醉了,朗声说道:“诸位都是跟随我多年的军中良将,此番召集大家过来,别无他意,只是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各位都能与我同心同德,共保汉州南方和平。”
常胜、张澜,付强等一众南方军名将,一起大声道:“忠于汉州,捍卫南疆,我等义不容辞。”几个人说话,胜过了千军万马一般,声浪传到了很远的地方。
在激烈的大喊声中,镇南王的心里生出一丝豪迈之情,又像是回到了兵器相拼,战马长啸的战场。
镇南王已许久没有亲临战场了,自从十余年前,五王合力把北蛮的铁骑赶回草原上之后,十余年,汉州再无大型的战时,而南方地区,更加和平稳定。
安稳了许久之后,镇南王忽然有点想念战场上的奔波了,于是在这个老人的脸上,飘起了一样的光泽,他哈哈大笑道:“好,不可良辰美景,各位请便吧。”
江山美人,好酒武艺,具是男人所爱。
这些征战沙场的汉子,尤其是个个爱酒,提起往事,历历在目,雄心壮志不由得屡上心头,引起他的热血豪迈,于是他们喝了一个昏天黑地。
夜中晴空,晴空之月,月色皎洁。
镇南王大喝一番,蓦然一个起身,说道:“三日之后,我要进京一趟,这一次要求很长时间,我不在南方,诸位兄弟,若有什么大事,可以提前说出来。”
众人喝的晕头转向,没人有事要说,但他们都在想:“好端端的,老王爷为什么要去京城,难道皇上有请,还是忽然想念自己在京中的儿子了?”大家只是猜测,却无一个人说出来。
他们嘴里有酒,就不能说话了。
镇南王四处一望,说道:“你们没事?”
付强巍巍起身,打个嗝,说道:“我等承蒙老王爷照顾,军中有粮,有饷,各类物资,一应俱全,驻地四方无战事,所以并没有任何请求。”
镇南王问其他人:“你们也是一样?”
其他人道:“是。”
镇南王很高兴的样子,说道:“既然你们无事,就好好训练军队,切不可因为没有战事,就把训练耽搁了,我们镇南军,一直以来都是汉州一支作战力很强的军队。”
付强大笑道:“王爷放心,这些年虽然没有战事,但训练我们一刻都不敢耽搁,只要你一声令下,咱们的军队,马上就能参战。”
镇南王惬意的点点头,说道:“有你们这样的部下,我很放心,相信你们一定不会让我失望。”说话时,镇南王的目睥睨向了低着头喝酒的常胜,不知是有意无意!
常胜低着头,似乎也也感觉到了,可他不愿意抬头面对。
众人得到镇南王的称赞,一个个都心情不错,烈酒不禁喝的更多了。
期间,若说有一个人不太欢乐,那就是常胜了。
常胜的军队刚刚经历过了一场战斗,结果差强人意。
仅一次剿匪就损失了五六百人。
这样的战斗力,简直就是在浪费镇南军的资源。
汉州南方是最为富庶的地区之一。
镇南王偏安一隅,励精图治发展多年,军饷之多,待遇之好,兵员之精,仅次于皇上的军队,乃是五王之最。
身在这样的军中,吃了败仗,任是谁,都挂不住脸面。
镇南王虽然嘴上是称赞,又何尝不是对常胜的讽刺?
常胜感觉自己很没有面子,假如不是这么多年,他学会了忍辱负重,不计较一时得失,估计此刻就要一头撞在柱子上,一头扎进井里去,或者找个蚂蚁洞钻进去。
试问一个连自己的部下都保护不了的将军能有什么面子?
马威并不是常胜调遣走的。
马威并无过错。
常胜甚至很喜欢这个既勇武又很有经验的老蒋。
马威及时止损,阻止了事态扩大,避免和北疆王发生矛盾,等于救了常胜一命。
可他不得不令马威离开戎马半生的军队,回到乡下去养老。
这个意思,其实是镇南王做的。
取代马威的司徒轩,也是镇南王的人。
常胜能做的,只是为自己的爱将,修建一个庇护所,但愿他能够颐养天年。
镇南王喝着酒,屡次看着常胜,心里虽有不满,却也不愿意太伤害他。
常胜喜欢马威,镇南王又何尝不喜欢常胜?
说到底,常胜毕竟乃是镇南军中一个标志性的人物,有能力,有武艺,有计谋。
任何一个人领导,都不会不喜欢这样全能的人。
在发现了常胜的惭愧之后,镇南王还能说什么呢?
只好寄望他知耻而后勇了。
毕竟以后还有大把的时间要用到这位常胜将军。
用到他的时候就要到了。
既然要驱策一个人,就不能不供养这个人。
镇南王深谙人情之道。
每一个站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最拿手的就是人情世故。
这边镇南王因为打了败仗在宴请爱将。
橘子山那边,群雄打了胜仗,却一个个垂头丧气。
因为他们不得不离开橘子山,前往北疆。
他们并非不愿意前往北疆和长明道一起,拱卫边疆,为国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是多少汉子的梦想,何况他们陪同的还是他们最喜欢,最佩服的江湖人物,天山门徒长明道人。
可橘子山上留下了他们太多的血泪。
在每一个人离开家乡的时候,心情总免不了惆怅。
尤其是这一走,便如春风一去,再也不会回来了。
橘子山的好汉们也在喝酒。
同一个时刻,同样的月亮,露天的空地。
风吹着青色的草,草低低的吹着,嬉笑怒骂,融入了风中,融入了冷夜。
篝火是红红的,众人的脸上同样是红红的。
鲜美的酒,多情的人。
冗长的叹息。
有的人已经喝醉了。
他们俯下身来,亲吻着脚下的泥土。
明天之后,他们就要起程前往北疆。
这是一段又长又远的路程,看似可回,实则不归。
柳长歌也将离开了,不和这些可爱的汉子们同行。
南方事,还未了,柳长歌不得不留下来。
因为华笙还在。
当焦海鹏拉着柳长歌的手,告诉他,长明道很想念他,希望他快点到北疆去的时候,柳长歌又何尝不想当机立断,跟着他们一起走?
焦海鹏手中有酒,眼中有月,仰起头来,怅然叹道:“柳贤侄,都说人世无常,我真的未曾想过,你我之间,会以这种方式见面,而你又练成了这么好的武功,相信柳星元将军在天有灵,也可以瞑目了,你真的不跟我们走吗?”
这时候,柳长歌已无法隐瞒了,所以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遇到的这个高强少年,英俊风流的侠客,就是当年大名鼎鼎,撼动九州,令北蛮三军闻风丧胆的镇国将军柳星元的独自。
橘子山的群雄,无不对这个少年更加敬仰,就好像敬仰柳长歌的父亲。
其中,尤其以宋大宝,孔杰为甚。
人世间,所有的意外,来的令人猝不及防。
但所有的意外,又似乎是有备而来。
让这些本就有关联的人,在十八年后再次相遇。
可惜的是,既然有相遇,就要有分离。
正当柳长歌也慨叹这番离奇的时候,宋大宝紧接着焦海鹏的话,说道:“柳贤侄,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咱们早在十几年前就遇见了,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巧妙,你何不与我们一起走,咱们也好在北疆重新聚聚。”
孔杰的看法不同,说道:“好男儿志在四方,柳贤侄既然决定留下,说明他还有未尽之事,他早晚是要去北疆的,你就不能等等么,何必要强人所难?”
柳长歌方才果然有为难之色,听孔杰说完,脸上露出了微笑,说道:“孔叔叔,说的不错,师伯就在北疆,等此间事情一了,我一定去北疆拜访,而且我刚从京中过来,了解到,北蛮数年来陈兵秣马,大有进犯汉州的意思,北疆是两国咽喉之地,必争之处,为了战事,以后我也不得不常驻北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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