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AC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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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这么晚了有何贵事?」「嗯,先坐下吧。」「是!」斯卡维兹用极度冰冷的表情恭敬地屈下单膝。勇斗见状,不禁露出苦笑。他本来是要他放轻松,但这样也很像他的作风。这里距离津利很近,是埃利伐加尔河旁的村落。勇斗率领的《狼》军今晚在这个村落扎营,以纾解行军的疲劳。村落中央有一间特别大的房屋,就是勇斗今天的下榻处。虽说很大,但这是由土砖盖成的房屋,看起来非常寒酸,里面也都是土。以现代人的感觉来看,几乎等同废墟。尽管如此,和一般露宿野外的士兵比较的话,这样已经很好了。过分讲究可是会遭天谴的。「这里看起来好像没有我的工作。」斯卡维兹像是在闲聊般,露出自嘲的笑容。「毕竟没有人啊,看来黎芮儿做得很好。」「唔嗯,《角》的宗主吗?」「是啊,这一带沿着国境。当然丝毫没有要让《雷》在领土上作乱的打算,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而让人民先行避难。」一旦攻入敌国,就掠夺殆尽,这是攸格多拉西尔的战争习惯。因此,身为宗主的勇斗有义务守护领土内的人民。话虽如此,这一带本是《角》的领地,很难说已经完全服从于《狼》的统治了。就算以统治者的身分,突然闯进来说:「接下来要打仗了,请快点离开村子到其他地方避难吧。」人民也不见得会老实遵从,还会引起反感。既然如此,黎芮儿不仅受到这片土地的人民喜爱,也对这一带的村落非常熟悉。最重要的是,她善于订定计划与付诸实行。如果是她的话,应该可以确实地守住避难场所,并做好事前准备,不让人民挨饿吧。真可谓适才适所。「总而言之,来。」勇斗在削瘦男人的面前盘腿坐下,将银制的杯子递给他。接着,拿出事先让菲丽希亚准备的葡萄酒咕嘟咕嘟地倒了进去。只见这个阴气沉沉的不祥男人高兴地勾唇一笑。「哎呀呀,没想到能得到主公亲手倒的酒。」「我真的很感谢你,这点事就让我为你效劳吧。」「虽然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值得感谢的事情,不过我就收下了。嗯,真好喝。」斯卡维兹仰头一饮而尽,然后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似乎真的很好喝。勇斗很清楚这个男人相当爱喝酒,也知道他特别喜欢葡萄酒。「你来这里之前斩了几个人?」勇斗做好觉悟,迅速切入了正题。「三个人。既然有这么多人的话,不管怎样都会出现笨蛋。」现在的《狼》军总数在《角》和《爪》增援之下,已达到了五千人。包含至今为止的跃进,击败《蹄》一事应该也成为了决定性的一击。这一个月以来,攸格多拉西尔各地对实力有自信的人们都来到《狼》谋求军官的职位。其中也有不少无赖地痞之流。本来就快开战了,大家的战意都很高昂。在驻军的村庄发生纠纷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抱歉,将斩杀同伴这种讨厌的工作强交于你。」没错,这是无可奈何之事,无法完全根绝。但是,可以减少。为此,必须让大家彻底了解违背军令就会遭到严惩。有一句话叫作杀一儆百。意思就是,透过惩罚一个人的罪行与过失,来警告其他多数人不要犯下相同的过失与罪行。谁都不想杀直到昨天还是伙伴的人。但是,一定要有人来做才行。特别是现在,即将要与《雷》开战了。如果不彻底让大家了解不得违背上头的命令,能打赢的战争都可能输掉。不能再谈那些天真的理想论了。受到憎恨,受到疏离,受到畏惧。主动担下这个职责的,就是斯卡维兹这个男人。「主公无须道歉。斩杀那些对女子出手的蠢蛋,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只要能成为对我妻子的吊唁就好了。」他已经年过三十岁了。在攸格多拉西尔,十几岁就结婚是很正常的现象,没有妻子才稀奇。但是,现在的他是孤身一人。由于贼人闯入家中打劫,他失去了爱妻和不到八岁的儿子。「这本来是我该做的事情……」「主公对《狼》的族人来说是希望,像这样的恶人角色,很适合我这种阴沉的人。」「不,可是……」他明白,他心里很明白。所以在约尔根的义子遭到处刑的时候,他才拼命忍了下来。其实他很想维护被大家谩骂的斯卡维兹,很想大叫该被责骂的人是自己。他对于受到称赞的自己感到反胃,很想将一切和盘托出。但是,这终究只是勇斗的自我满足罢了。斯卡维兹是为了全国人民而承担恶人的角色,勇斗不能因为这种无聊的理由而白费他那尊贵的决意。话虽如此,在感情上他还是接受不了。他受不了只有自己受到大家推崇,却将讨厌的工作推给了其他人。既然身为宗主,他必须以多数人的幸福为目标。就算他明白这是适才适性的安排,还是原谅不了自己。「呵,如此年龄就背负着一切啊。这种事情交给大人就好了。」斯卡维兹用温柔而带着一丝怀念的眼神注视着勇斗,如此劝道。听说如果他的儿子还活着的话,现在应该和勇斗一样大。也许他的儿子和勇斗有一些相似之处,但问这种问题实在很不识趣。「主公去做只有主公做得到的事情即可。唯有狮子才能战胜老虎,请您务必守护住《狼》族人民的笑容。于我来说,这就是最棒的下酒菜了。」「《雷》军有八千人啊……虽然敌我的兵力没有像《蹄》那时候相差那么多,但还是远胜于我们。」这是克莉丝缇娜提供的情报,应该是相当准确的数字才是。感觉这一次也会是一场苦战。翌日,勇斗率军越过埃利伐加尔河,前往《雷》族的领土。总算没有落后一步,看来可以在不被侵入领土的情况下迎战。总之,在情报战方面,可以说是他们赢了。他们背对着山丘扎营,一边养精蓄锐,一边静候《雷》军到来。两天后,《雷》军现身,《狼》与《雷》两个氏族的战端,就此揭开了序幕。平地的战斗先从弓箭的较量开始。在战场上常见的状况是,两军以盾一边防御,一边缩短双方距离,或是迂回前进,最后发展成肉搏战。「喂,为什么弓箭可以从那么远的地方射过来啊?」史坦索尔站在建来当做本阵的土垒上,凝视着前线,偏起了头。风势对我军来说是顺风,对敌军则是逆风。尽管如此,却只有敌军的弓箭射了过来,这实在是不可思议。「据说《狼》族宗主会使用许多奇怪的道具,这可能是其中之一。」站在他身旁的高大青年敬畏地答道。他那张严肃的脸散发出历经无数战阵的气息,但眼眸之中则蕴含沉静之色,充满了知性。他名为夏斐,是拥有《※磨齿者》符文的英灵战士,也是史坦索尔信赖的参谋。(译注:典出北欧神话中雷神索尔的拉车山羊坦格里斯尼尔(Tanngrísnir),意即磨齿者。)「算了,这种小事怎样都无所谓。以盾保护身体继续前进!」史坦索尔大掌向前一挥,高声喊道。要是单方面被敌军攻击的话,只会不断增加损伤。不先抵达我军能够进行攻击的位置的话,根本没得比。就算射程长了点,但毕竟是弓箭而已。弓箭的较量不过是在两军接近后开始肉搏战之前的前哨战而已。简而言之,只是我军暴露在箭雨的时间比往常久一点而已,只要用盾好好保护住身体,并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正当史坦索尔不屑地这么想的时候——「呃啊!」「哇啊!」前线陆续传来士兵们的惨叫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敌、敌军的箭矢穿过盾脾了!」「什么!?」听到探子的报告后,史坦索尔拧起双眉。攸格多拉西尔的氏族多以木盾为主,但由于《雷》族盛产铜矿,所以士兵都是装备青铜盾。如果是被斧头或锤子这种沉甸甸的武器击碎的话,那还可以理解,但区区一支弓箭到底有何本事造成这种伤害?「……是铁。艾雷克西斯大人说过,《狼》和《蹄》交战的时候是让士兵拿铁枪。没想到连箭矢都是铁制的……」夏斐皱起眉,恨恨地说道。「什么铁,难道他们一直把那么稀有的东西射过来吗!?」史坦索尔不禁瞪大了眼睛。也难怪他会如此。在攸格多拉西尔,铁是由从天而降的陨石中提取的,可谓神明的赠礼。箭矢只不过是消耗品。明明铁拥<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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