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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十一话 暗杀者及时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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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屋邸,身穿暗杀装束的塔儿朵就在那里。「我带了卢各少爷的装备过来。我也已经准备好了。」我收下装备,穿到身上。塔儿朵一直在偷听。我跟父亲都知道这一点,却还是随她的意。相信是她的话,就会像现在这样替我整装做好出发的准备。「目的地在三百公里外。我会用全速赶路,你是追不上的。」有塔儿朵在会比较好办事。但是,这次不能靠她。接下来非得用全力疾奔才能赶上。「我没办法陪少爷一起去。但是,我可以领路到极限为止。即使卢各少爷有【超回复】,假如用全力跑,魔力和体力应该还是来不及回复。我要出发了!」塔儿朵都不听我回话,就施展出我教她的原创风魔法。以流线型的风结界制造整流罩,划破空气减轻空气阻力以争取速度的魔法。塔儿朵全力疾奔,我则紧跟在后。风的阻力极为可观,时速超过四十公里后,动能就有一半是用于抵消空气阻力,速度越快,空气阻力越会呈指数性增长。为求赶上而用全力跑,【超回复】便无法追过魔力与体力的消耗量。然而,只要有塔儿朵在前面用魔法破风领路,我就不会受到风的阻力,【超回复】也可以追上体力及魔力的消耗,赶路步调接近于全力疾奔。塔儿朵相当拚命。一边制造风之整流罩一边全力疾奔,精神和体力都会受消耗。从后面也看得出来,她的呼吸紊乱,还流了满身大汗。即使如此,塔儿朵绝不放慢步调。就这样,大概过了一小时吧?塔儿朵停下脚步。她的腿正频频发抖。到极限了。不,早就超出极限了。以意志力克服极限之后,连那都不敷消耗了。「对不起,我能领路的部分就到这里。」塔儿朵上气不接下气地挤出话语。我从后面来到她旁边,把手放在她的肩膀。「谢谢。多亏有你,我才能保留力气。」幸亏如此,接著我可以动用全力。「……卢各少爷,你喜欢蒂雅小姐,对不对?」「没错。」「请少爷加油。请你们两个要一起回来喔,我会一直等著卢各少爷回来的。」塔儿朵露出微笑,轻轻推了我的背,然后当场坐倒在地。明明那是笑容,塔儿朵看起来却像在哭。「我绝对会回去。」而我搁下这样的她,开始赶路。因为要是在这里停下脚步,会让塔儿朵的努力变成白费。◇我一股劲地跑个不停。一边跑,我一边从塔儿朵给我的背包取出染料,将头发染色,用乔装改换脸孔给人的印象,再用头巾遮住脸。万一被人想到事情跟图哈德有关可不行,所以才这样乔装。到维科尼领的路途并非全是平坦的直线,还有荒山野径。来到属于难关的两座山头之一了。要在几小时内赶到维科尼领,非得跋涉两座山。我爬上第一座山顶,在经过助跑以后,一边唱诵咒语一边跳下了山崖。「【钢之翼】。」跟【枪击】等魔法一样,这是我以【编织术式者】自创的术式。我以质轻的铝质金属制出滑翔翼。从第一座山顶起飞,藉由飞越第二座山抄捷径。滑翔翼的翼身捕捉到风头,飞舞于半空。风抚过脸颊。滑翔翼并没有动力,只是曳空而过。除非有上升气流吹起,否则高度就会逐渐下降。高度不足,就无法越过山头。风若不吹……让风吹起就行了。「【呼风】。」我乘著自己制造的上升气流,一举拉起高度。于是,第二座山过去了。走吧,再加把劲。◇著陆后,我一面穿越国境一面疾奔。途中,我吃过口粮,也用魔法造水润了润喉咙。踏破三百二十公里路途所花的时间为五小时多。速度如此之快,还能避开他人目光,当中自有其理由。为了和蒂雅见面,我来过好几趟。要不然,靠这个世界的粗糙地图,才不可能这么快赶到。我第一次想去见蒂雅时就迷路过。没想到每月一次的密会能在这种时候派上用场。终于抵达目的地。维科尼领,维科尼屋邸所在的城市于那之中已经成了战场。我藏身于距离战场约三百公尺远的林子里。维科尼不愧身居伯爵之位,其屋邸应该以城堡来形容。而且还设想到作战之需,盖了城墙座落在郊外。维科尼伯爵的家臣们就是活用那道墙,勉强撑了过来。然而,敌人数目比我所想的还多,形势相当不利。即使有城墙作为地利,相较于贵族派大约一千五百的兵力,伯爵这方不到两百人。虽然说具备魔力者有几人,比整体人数多寡更重要,差距这么大根本无法对抗。尽管入侵城内的兵力勉强挡得住,但是看起来随时都会不保。不对,这就奇怪了。他们为什么能压下攻势?就我亲眼所见,具备魔力者也是贵族派压倒性地多。既然具备魔力,要跃过城墙应该也不是多难的事情。我还有疑问。贵族派那些人,格外留意城堡的窗口。「原来是这么回事。」……因为有蒂雅在,这座城仍未被攻陷。我躲到树后死角,屏息静气。在潜入屋邸前,先在这里引发骚动削弱攻势。城堡彷佛随时会被攻陷的形势极为不妙。「做出觉悟吧……要救蒂雅,只能杀了那些打算夺走她的人。」我尽可能不想杀人。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要不杀任何人就把蒂雅救出是不可能的。为了达成首要之务,我决定弄脏自己的手。我以原创魔法制出枪械。不用消音器。若是将火力提高到足以射杀在临战态势下用魔力缠身的对手,根本就无法掩饰枪响。我在图哈德之眼灌注魔力。在战场上,具备魔力与否会有极大的力量差距,据说要对抗一名具备魔力者,必须有一百名不具备魔力的凡人。反过来说,只要杀掉一名具备魔力者,就等于杀了一百人。图哈德之眼看得见魔力。原本非得相当接近才能感受到对方的魔力,难以判别谁是具备魔力者。可是,有这对眼睛就能晓得谁具备魔力。我深深吸气,然后在吐气的同时行使火魔法,于枪管内引起爆燃。钨制子弹飞射而出,原本在前线作战的魔力具备者胸前就开了大洞。先解决一人。立刻装填子弹以后,再一人。淡然地逐次射杀。毫无浪费毫无踌躇,追求效率的动作。于是,到第四个人的时候就出现变化了。具备魔力者改站到将普通士兵当成肉盾的位置,更从同伴被杀时的状况与声音,判别出射手所在的方位了。对方朝这里派遣兵力,还让弓队放出箭雨。我当场离去,并且大幅绕路开始朝对面移动。「果然,这些人认得枪械。」应对方式太迅速确实了。当中的理由很单纯。因为蒂雅早就对他们展现过枪击。那正是守方能撑过三天以上的理由吧。蒂雅的射击精准度约三百公尺。她用威力足以射杀具备魔力者的射击,从城里窗口牵制住了想越过城门的那些人。不只削减掉敌方数目,有狙击手虎视眈眈的事实更能让敌方退缩。具备魔力者大多属贵族,或其旁系血亲。他们既有身分地位,又不能将具备魔力者这种强大的底牌当成消耗品使用。换成杂牌小兵,大概就可以汹涌而上,采取死几个人让己方跨越雷池的战法,具备魔力者却不能这样运用。既然敌方具备魔力者不能上前,维科尼的具备魔力者就能一边利用城墙,一边压过贵族派的普通兵了吧。我以风魔法探听风吹草动。士兵们在大叫,内容是除了维科尼伯爵千金以外,还有人会用铁砾飞射的魔法。敌方进攻的速度明显慢下来了。一千五百兵力被杀了四人应该算不上多大问题,然而全是具备魔力者遭到针对,使得军心大受动摇。要乘胜追击就趁现在。绕完路之后,我躲在对面林子用魔法造出金属弓与箭。这种箭附有特殊零件。我把封有红光的宝石装入零件里。「虽然我不想用这张底牌……但也由不得我说这些了。」宝石的真面目是珐尔石。而且灌入其中的魔力已接近临界点。珐尔石这种矿石具有储存魔力的特性,原本是用于测定魔力<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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