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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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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

    苏试换下岗位, 和其他士兵一道睡在了塔楼的地板上。

    ——对于一个士兵来说, 睡地板也没什么奇怪的。那些为贵族服务而住在城堡里的骑士,当夜晚来临时,也不过是睡在城堡底楼大厅的地板上罢了。

    大家睡成一排, 有士兵讲故事道:

    “在我家那边, 有一个被追杀的士兵, 在山区里逃避着,他就像野兽一样在僻静幽暗的森林中游荡。一天夜里, 由于极度的恐惧, 他精神错乱变成了狼……”

    这两天, 苏试都没有回白马旅店。

    他无法理解吉尔斯满不在乎地杀死小羊的行为。

    小羊一直绕着苏试跑, 怎么看都不可能和他没关系吧?

    他怎么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做呢?

    对小羊生命的轻贱,也就是对苏试本人的轻贱。

    当两个人的相处出现冲突,苏试冷静下来后,总是习惯地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又说:“其自反而仁矣, 自反而有礼矣, 其横逆由是也, 君子必自反:我必不忠。”[1]

    有人爱我, 才能验证我这人是有“仁”的, 因为仁者爱人, 却不被人所亲近喜爱, 这是不合常理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我以仁心待人,又敬之以礼,对方却反而对我蛮横强暴,那必然事出有因,也许是我的仁与礼有未尽的地方,或者虽然行为有礼,但内中诚意不足。天下没有至诚而不能动物者也。

    想想看,作为同队队友,团队协作,互相帮助,共享世界资源,一致完成任务才是应该的。但朱璨失去记忆,吉尔斯又不知道苏试是他的队友,也许苏试这样待在他身边,太过于死乞白赖了……这样的话,会被看轻也是在所难免的。

    他想着事情,渐渐入睡……

    城内靠近内墙的地方有一片空地,空地往内就是低矮的民房。

    吉尔斯环着胸站在房顶上,身后侧站着昂列。

    昂列道:“少爷,今天晚上我们要站到什么时候啊?”

    “……”

    吉尔斯望着城墙的方向,城墙上的火把燃着火光。

    “您不能每天晚上过来就是干站着吧?”

    昂列又道:“要我说,其实女人和孩子都一样,打一顿就学乖了。”

    吉尔斯扭头瞟向昂列,眼神宛如凶杀:

    “你是不是活得太容易了?我现在就给你打乖一点。”

    昂列缩了缩脖子心道:您打得还少吗?只会在和达克少爷练手时放水,拿我就当沙包。

    “要不我还是去叫达克少爷吧?夜这么黑,就算达克少爷在底下路过,也看不清我们的……”

    吉尔斯回身暴捶了他头一下:“你这个人这么烦,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你会读心术吗?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就是等他,我就不能在这里欣赏夜色吗?我心里想什么需要你提醒我吗?啊?!”

    *

    黑暗中,有十几道身影像蝙蝠般贴墙飞上,这些身影跃上墙头之后却消失了。

    墙垛上每间隔一段距离就点着火把,空气里满是沥青燃烧后的臭味。

    忽明忽暗的火光投在地上,便看到地面幽行的黑影。

    ……一道黑影移动到巡逻士兵的脚下,忽然从地面腾起,变为一身黑衣的刺客,用乌黑淬毒的匕首将其割喉。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几支队伍潜伏靠近城门,等待它们从内部打开。

    为了避免士兵发出声音,每个人都被要求衔着一根细木棍,木棍两端的带子系在颈后——这也便是“衔枚疾走”中的“枚”。

    塔楼上的哨兵,每隔十五分钟就会隔空互相喊话,确定一切正常。

    「影子刺客」由于被世界限制,一个月只能用一次,一次只十分钟,但也足够了。

    卡洛斯在心里数着时间,一分钟后,抵着食指的拇指移动到中指上……

    “砰、砰、砰——”

    深夜中,神庙敲响警钟,惊醒市民。

    “夜袭!”

    “英军突袭了!”

    城墙边,战斗的号角声早已响起,小号嘟吧嘟吧吹个不停,像急到结巴的人在重复着呼号。各处的士兵都抓起武器,匆忙往沦陷处赶去。

    “砰!”

    英军推近了石炮,内墙上也响起石弹的爆炸声。

    在守军反应过来前,已有几百个英军潜入外墙,还有更多的英军在大炮和弓箭的掩护下跨越壕沟,涌向大开的几扇城门和临时搭建的简陋土墙。

    外墙外,英军将云梯搭上土墙,拆除充当防护碟垛的木桶,守军暴露在弓箭手的轮射中,几乎不能在土墙上片刻立足。

    登上墙头的英军到处放火。

    外墙之内,内墙之外的内城台处,黑太子和索尔伯爵带领的精锐部队已经攻开一扇内城门,40英尺宽的门洞前,英军和鹿昂守军杀成一团。

    中世纪的黑夜,没有万家灯火映亮天空,星星都像是丢进墨池般,是淬亮了的一点。士兵们两眼一抹黑,两军如夹层蛋糕般,互相挨着,大家要凑近瞄两眼才能看清楚自己要砍的是谁。很多地方火势渐大,四处浓烟滚滚,遮天蔽月。

    裴鲁瓦带领守军在内城门前顽强抵抗,却不幸被石弹迸溅的碎片击中,碎片穿透了胸甲,他当场倒地被抬走。

    苏试赶到的时候,黑太子带领的队伍已经杀进了内墙。

    内墙边的空地挤满了互相劈砍的士兵,不远处的民房相继点亮灯火,从窗布中透出的火光似乎摇摇欲坠。人们的哭喊、尖叫、抽泣,与刀剑相击之声交织在一起,伴随着钟声雷鸣,呐喊、嘶吼、号角、炮击……这个夜晚,一切都显得异常嘈杂、混乱。

    作为炮兵,苏试并不适合近战,在这样的肉搏战中,甲胄较好的一方将更占便宜,而苏试,别说甲胄,连把像样的剑都没有。不过红军怎么唱来着:“没有枪没有炮,自有那敌人送上前。”

    苏试抢过一把剑就砍。

    一时只见战场上人撞人,刀剑横飞乱戳。

    黑暗中,火光忽明忽暗,人影幢幢,苏试根本看不清敌我整体形势,只能就近援攻,哪里需要救场,往哪跑,哪里可以偷袭,往哪砍,渐渐地,身后居然跟出了一支极具机动性的队伍……

    “砰——!”

    刀剑相撞的火星飞逝后,苏试的视线撞进一双如鹰隼般呈现出冷酷的金红色的瞳眸之中。

    “……是你。”

    对方吐出寒冰般的声音,攻势猛然加强!

    逐渐的,两军相交处出现一片真空。

    “……少爷,那是达克少爷吧?”

    昂列腿站麻了,在屋脊上蹲了好一会儿,此时正站起来张望,“我们要去帮忙吗?”

    平民已经跑得差不多了,底下街巷中重现恢复寂静。

    “……活该他吃苦头。”

    吉尔斯眯着眼睛看向前方。

    距离太远,昂列也看不清楚和苏试交手的是谁,他也是因为熟悉才认出苏试的,而且吧,苏试的那头纯得少见的金发,只要有光,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散发着24k纯金般的光芒……光靠头发就能认出来。

    “达克少爷好像快支撑不住了。”

    吉尔斯冷冷地哼了一声:

    “放心吧,他没那么弱。”

    昂列知道他是轻蔑达克少爷的对手,即使达克少爷打不过莱斯少爷,但这个世界上还没出现过能以武力战胜少爷的人。同理,即使是优秀的骑士,也别想一对一地胜过达克少爷。

    然而就在此时,昂列看到达克少爷踉跄着退后,差点被当胸砍到一刀。

    吉尔斯抬起手指吹了声口哨。

    一阵马蹄声响起。

    “少爷……”

    矫健的黑色战马,从巷口拐出后,眨眼逼近,疾风般掠过——

    吉尔斯一跃而下,跳上马背。

    昂列趴在屋顶上向莱斯少爷远去的身影发出呼喊:

    “那我呢?!”

    战马风驰电掣,撞翻士兵无数,居高临下,直奔目标。

    吉尔斯抽出腰刀,猛地向下劈去——

    “砰——!”

    黑太子抬刀反劈,两柄凶器相撞,静止片刻,突然碎成片。

    两个男人双眸相接,眼中都闪过凶光。

    下一秒,众人几乎看不清他们怎么交手,其中一个又怎么突然飞到几百米外的屋顶上。只见一道黑影紧跟着飞速跃上,两道黑影在皎洁的月光下缠斗起来。

    “砰——!”

    吉尔斯一拳打在卡洛斯腹部,“砰!”,卡洛斯砸穿屋顶,碎石破瓦如雨,吉尔斯站在洞口轻蔑俯视。卡洛斯冷锐地盯着他,袖中猛地射出一根绳箭。

    毒蛇的三角头般,绳箭跃出房顶破洞,扑向吉尔斯。

    吉尔斯刚抓住钢箭头下方的绳子,便有一股猛力传来,使他飞速堕了下去——“砰,”卡洛斯砸穿地板,而吉尔斯在上方迅速向他逼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被瞬间被吞噬,眨眼间相距不过一英尺……几乎是同一瞬间,猛地互相出拳,击中对方的脸颊。

    下一秒,一起被倒塌的房屋掩埋。

    两个人打出废墟,拳头全力相撞,又各自踉跄退步后,彼此都清楚,无法短时间内分出胜负。

    黑太子强化了力量,避免显得非人,世界对他的力量有所限制,但并非死禁制。解除禁制的原则便是——遇强则强。

    也就是遇到强大的对手,就可以释放出被压制的力量,直到达到本来极限。

    吉尔斯第一次见到能抗住自己全力攻击的对手。

    他压制住兴奋,微微喘息。

    而黑太子冷静地看着他,吝啬言语般:

    “……朱璨。”

    英军终究没能取得更多进展,苏试学会临场指挥后,守军便稳住了防守。

    卡洛斯清楚,如果不能迅速压制守军,撤退就不可避免,必须要及时止损。

    他谨慎着吉尔斯退回军队中,掌旗官吹号发起撤退命令。

    鏖战四个多小时候后,不管是城内还是内外城墙,都逐渐恢复安静。地上满是伤死者,英军的尸体被丢弃在地,而守军则翻着那些呻/吟的伤者,翻到英军就补上一刀。

    还有很多守军累瘫在地,直接倒在地上睡起来。

    苏试满身血污,急需回去换身衣服洗个澡,但他听说了裴鲁瓦受了重伤,因而在打听过后,就打算找过去看看情况。

    苏试急步往前,无视了站在前方的吉尔斯,只是两人快擦肩时,吉尔斯突然伸出手臂,挡住他的去路,而苏试却也一点也没转移视线,直接微微一低头,就从他臂下穿了过去。

    ……

    吉尔斯气汹汹地回到旅店,昂列便跟着他进了屋——其实本来应当是扈从睡在贵族屋里,好方便随时伺候的——为他点了灯。

    吉尔斯没好气道:“出去。”

    吉尔斯没睡,昂列怕他传唤,也没有回房间,就在门口蹲坐着。等了很久,房门内的灯没有熄灭,昂列爬起来用缝隙偷窥,就见吉尔斯还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想什么。

    昂列心道:莱斯少爷不会是在等达克少爷吧?

    这几天他不是在达克少爷守城时,在附近的屋顶上吹着小风傻守着;就是坐在房间里也不睡,光傻等。

    你说你一个人杵着,别人又看不见,有什么用啊?!

    羊都买(强买)来了,可也没见干点实际的,就光养着拉屎。

    自从来了鹿昂,莱斯少爷好像就变傻了。

    这时有人从楼底下上来——是负责盯梢苏试的密探——凑过来给他说了句消息。昂列把人打发走,也不知道要不要跟莱斯少爷说一声。

    “……”

    他坐着犯困,忍不住打起哈欠来。

    就在迷迷糊糊要睡着时,门突然开了,歪头打瞌睡的昂列猛然惊醒,竖起脑袋。

    就听一边沉下来吉尔斯的粗哑嗓音:

    “……他现在在哪儿?”

    *

    昂列举着火把,吉尔斯腋下揣着只卷毛羊,两人闯进神庙。

    不顾守夜人的嚷嚷,吉尔斯一把揪住对方甩到一边,就往医院的方向走去。

    走廊上睡着一排排贫民,昂列在一边拿火把上前照亮寻找,吉尔斯在另一边伸脚把叠在一起的人踢开看。人们若是叫骂着醒来,保准被一脚踩在脖子上。人们看到他的衣着打扮,便也不敢怎么吭声了,尽量缩小自己减少存在感。

    “少爷!”

    昂列停下来,轻声叫着。

    吉尔斯愣了一下,才缓步走过去。看到苏试蜷着身,躺在铺地的草垫上,吉尔斯不知怎么的,鼻子一酸,眼眶一热,妈的差点流下尿来。

    他爹死了,他瞅见他外公那张丑脸第一眼的时候他都没想哭。

    吉尔斯静静地站着看了他的睡脸一会儿,才注意到他身后还挨着一个人。那个乌漆麻黑的流浪汉也不知道是冷了还是占便宜,手伸进苏试衣服里,搂着腰。

    就像一个炮无声地炸了一样,吉尔斯下颚扭曲地看了那个男人几秒,上前拎起来就拖走,昂列赶紧跟过去。

    那男人醒来后挣扎哀嚎,吉尔斯一把将人掼在墙上,昂列配合地捂住对方的嘴。

    吉尔斯揣着一坨羊四肢不太协调地把人揍了一顿。

    这才走回苏试的床榻前。

    吉尔斯蹲在他身边(当然是踩在旁边人床铺上的),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叫醒他?可是他睡得那么安静……

    吉尔斯伸出手捏着他的指尖,感觉他的手指有点凉。

    他就想……

    他还没想清楚,被他用胳膊圈着的羊就开始咩咩叫起来。

    吉尔斯越捶它越叫。

    “嗯……”

    苏试迷迷糊糊地睁开一点眼睛,吉尔斯立刻改捶为揉搓,又赶紧把羊递出去。

    苏试其实并没有清醒,半睡半醒之间,恍然看到已经死去的小黑鼻羊,倒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他伸手握住它白绒绒还有一圈黑毛护膝的蹄子,眼中隐有泪光。

    他从来都是若无其事地微笑,不惊不恼的样子……

    吉尔斯一瞬间觉得,他一定很喜欢那只死掉的羊,心中不禁升起愧疚来。

    “我……”

    苏试伸手抱住了羊——他仿佛天生的招小动物喜欢,那小羊一见了它就不咩咩叫了——视线越过球般的绒毛团,对上了吉尔斯。

    吉尔斯卡壳了一下,顺嘴就道,“我错了。”

    昂列差点没把手里的火把给惊掉。

    苏试恍神了一下,总算清醒过来,这不是做梦。他偏首用脸蹭了蹭小羊的卷白毛儿。

    “……”

    吉尔斯突然发现,他是真的好看。

    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啥好看的,就觉得看着他,心里舒服。

    吉尔斯胡乱地张头望脑地道:“这破地儿没法睡人……”

    他突然将苏试连人带羊一把抱起来,说:“我们走吧。”

    苏试超负荷战斗了好几个小时,累极了,现在抱着羊,直犯困,勉强撑开惺忪睡眼看着吉尔斯,看着看着就又闭上了。

    在被公主抱还是男人的尊严之间,苏试选择了睡觉。

    吉尔斯松了口气,又把羊拎起来塞给昂列,说:“这羊老拉屎。”

    他抱着人走在前面,昂列就兜着羊,举着火把跟在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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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个为了避免你们认为孟子是老好人,我必须要补充一下,这一段话还有最后一部分:“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也?”

    别人对我粗暴,我反省自身做待他仁爱都做到至诚,足以感化小人,但对方仍然待我十分蛮横无礼侮辱于我,那说明他已不算是人。天下没有不可以化育的人,这个人仁不能怀,礼不能屈,是他良心已经丧失,积习难改,是天地间一个妄诞之人,名虽然是人,实际上是蠢然一物,跟禽兽没什么区别。既然如此,就要把他抛在一边,何必跟禽兽计较?跟禽兽讲非曲直,不就太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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