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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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和任明卿解决了感情问题,回了北京一趟,为期三天。他暗地里安排穆以素来工作室照管任明卿,顺便诊断他的心理状态。穆以素被他唬得以为天塌了,假称到g市旅游,发现任明卿好好的,认真写作,勤勉努力,他真是对高远越来越好奇了。

    任明卿跟穆以素谈了谈他的失忆,根据庄墨的叙述和自己的断片,他已经怀疑自己人格分裂。作为小说家,他还是对自己的病情很有想象力的。

    不过因为场地限制,他现在又在工作期,穆以素没有尝试催眠,只是给他多开了一点药,留在他身边观察病情。现在凡事都以工作为上,两人商定回b市再进一步诊断。

    不过人格分裂这个词儿一出现在脑海里,任明卿就突然有了灵感——瞧瞧,多好的设定。

    灵感来的时候门板挡都挡不住,他坐在电脑前,脑袋里万马奔腾,可他还要写人物小传。“我在写的不是我想写的”,这让他坐地分裂。

    他灵机一动:我这篇小传也没写多少,索性重起炉灶,写个人格分裂的故事吧!他感觉人格分裂更有意思一点。

    不过他看到书桌上的笔记本,又纠结地拿起来翻了翻。他和庄墨两个人早前就把这段剧情定下了,他写了版细纲,庄墨过了,他只要按照细纲写就可以了。如果他突然变卦,庄墨会不会生气?

    任明卿紧皱着眉头考虑一阵,突然奇怪:我为什么要担心他生气?我才是原作者,他是我的编辑,我只要写得足够好,改了细纲又怎样?难道服从他,比写出高质量的故事更重要吗?

    任明卿仔细斟酌了一下,人格分裂的梗本身比之前的梗更有意思,以此生发来的故事,他脑海里已经有个大概了,他不但能保证水准,而且能保证很惊艳,很炸裂。

    他把手头上的word存了,打开空白文档,开写!

    这一写就是三天。

    这三天任明卿灵感爆棚,倚马千言,谭思看着他打字的手都气哭了:“小伙子你怎么回事儿啊,给我们退休老人一点关爱好嘛……”

    穆以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禁频频对他侧目,脑海里跳出《关于人格分裂症患者天才与病理的正相关性报告》的论文标题。

    任明卿如此拼命,不止是脑袋里灵感奔腾、根本收势不住,他还存着跟庄墨争夺主权的想法。

    他骨子里是很敬畏庄墨的。庄墨能力出众,性格霸道,说一不二,基本上家里的事都是庄墨拍板,他们的相处模式一贯以来都是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任明卿大可以做个甩手掌柜,可是在写作一途上,他并不是那么愿意接受庄墨的管辖。

    自从进了l4,庄墨的手伸得很长。商务上的运作就不说了,庄墨还对文章有绝对的控制力,这一点侵犯了任明卿身为作者的自尊心,让他产生了“谁是创作者”的疑惑。

    一次审稿大会,甲方竟然觉得最重要的是庄墨定下的那个世界观,这个让任明卿耿耿于怀——庄墨是很有眼见,但难道刨去庄墨的加成,他一字一句写出来的作品就不值一提了吗?

    作为一个作者,他怎么缺了庄墨就不行了?!

    所以他重新构思了这篇人物小传,要以绝对的质量宣称自己对作品的主权。刚好庄墨适时地出差了三天,留给他足够多的时间完成创作。

    他怂还是怂的,想着要跟庄墨好好谈一谈,但手上没真材实货,心里有点发虚。

    任明卿埋头苦写,甚至感觉不到庄墨消失了一阵子,因为过于沉浸故事当中破坏了他对时间流速的观感。他一头扎进了幻想当中,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全部思维都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

    他写得十分尽兴,没有任何返修就行云流水地写了7万字。

    写完自己看了一遍,写的真好;看了第二遍,还是写得真好。

    但可惜这个事情他说了不算。

    他先拿给穆以素评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斗智斗勇,十多年没看过小说这种东西了,看了以后:嗯,原来小说这么有趣?上网定了个kindle,让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说都拷到里面,还必须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称白嫖界领军人物。

    穆以素反应这么大,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刚好谭思来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谭思跟玄原不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但网文是刚需,他非常爱看傻□□网文,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么“我是个月薪5000的□□丝,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我老婆哭着求原谅,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就这种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

    “我他妈没写吗?”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团队也不好使,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

    不过谭思写着写着,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他转了个身,跟李让说心里话:“我觉得老沈对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让:“你有病啊?!”不然呢?对你真心吗?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

    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见识了他的实力,心里是服气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老沈,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

    谭思有点伤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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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转生轮》这本书开始,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这是他的天赋。

    他不禁对庄墨的路数越发怀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种骄傲,就是作为原创作者的骄傲。他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写得不完美,但他必须是“我手写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条条框框?

    当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来,心雄万夫。他觉得庄墨面对这个稿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能行。他满足地一头栽倒,幻想着庄墨明天读到时甘拜下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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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踏进家门的时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么赶,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从前是个崇尚自由的单身汉,现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飞回到任明卿身边。他对他有非常强烈的羁绊感和归属感。因为任明卿已经睡下,他匆匆洗了个澡,捧着被褥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发誓这是他最后一天在此栖身。

    庄墨睡得并不沉,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瞧。

    “我爱你。”庄墨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清秀的脸。

    任明卿哪里还忍得住:“先别说这个了,我写了点东西。”他写完了得意之作,疯狂想找庄墨看看,看他惊喜的表情,听他蜜里调油的夸赞,但庄墨在睡觉,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跃,进厨房做了一碗阳春面。

    庄墨本来说今天才到,一早却出现在沙发上,一定是提前赶了飞机。大半夜到的,肯定连夜宵都没来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给他:“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审稿。

    庄墨却从茶几上取过稿纸,靠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吃饭慢慢来吧,优先满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职责。”

    任明卿给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里,坐到他身边,挨着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气呵成,没有返稿,昨晚刚写完,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里,对自己的评价波动极其巨大。他一会儿觉得他写出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觉得它可能没有那么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么好,甚至还哪里都有问题。于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字句篇章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了,任明卿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场上再重新认识他们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庄墨,庄墨就伸出大手按摩着他的后颈。小家伙在电脑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庄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纸上,也不忘帮他疏解劳累。

    随着庄墨的翻页,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欢的,每一个人物都极其生动立体,故事情节让他拍案叫绝——虽然考虑到这是他自己写的,他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当骄傲又惊奇:这居然是我写的。我写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样。这让他劳累了三天的身体彻底放松,让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个小时以后,庄墨翻到了结尾。这倒不是他看得不认真,只是任明卿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作者,行文、节奏以及内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炉火纯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阅读体验,没有一点点滞塞之处。庄墨很快就读完了。

    “怎么样?”任明卿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没错,他擅自修改了庄墨敲定的细纲,如果放在写作之前,庄墨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可他先斩后奏,拿出了优质的作品,即使以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是他书写《转生轮》以来质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庄墨也会同样喜欢的。

    “我觉得应该全部删掉。”庄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什么?”他本来还期望着庄墨认可他的能力,然后他们会谈谈创作主权的问题。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庄墨直言不讳:“这篇稿子应该全部删掉。”

    “为什么?”任明卿难以理解,“我写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错啊。

    “对,很好看,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这是个极有魅力的中篇。你写得无可挑剔,剧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这甚至是你这半年以来写得最好的篇章。”庄墨毫不吝啬地夸奖着他,安抚了暴走边缘的任明卿。

    “所以那么优秀,为什么要全删掉?”任明卿实在压抑不住自己的郁闷,站了起来,不停地来回踱步。

    “因为这跟我们讲的不一样。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线索,这个人物的细纲早就敲定了。”庄墨的口气亦是强硬了起来,他不明白任明卿为什么要突然写飞。

    “可这是我的小说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难道就不容更改吗?”任明卿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贡献了所有的才华和心血,庄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并论,凭什么违反了庄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盘推翻呢?

    庄墨告诉他理由:“你在写长篇的时候,会写大纲,为什么?因为长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楼大厦,它有很多部分组成,它们互相配合,才能最后呈现出巍峨、稳固、直插云霄的效果。它们占据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为喜欢哪个部分就胡来,大楼就会倾倒。你单篇人物小传字数爆到七万,开新地图,加新设定,出脑洞支线,最后怎么圆?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全删。”

    任明卿别的都好说话,但在创作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庄墨的说法不够充分:“写作比建楼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楼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会倒塌,创作却有很多商量的余地。现在我根本不是在写长篇,人物小传本来就是割裂的,我们甚至故意要留线以便未来开新地图,怎么就会毁掉整个故事了?”

    庄墨叹了口气。

    任明卿又软下声来哀求:“你当初说过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现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这么当爹的吗?”他心中想要争胜的心已经荡然无存,他只是为他、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边上旁听他们吵架的谭思噗地喷出一口粥,小度同志为了不改稿,真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说得出口啊!

    庄墨沉默一阵,道:“没错。”

    谭思煽风点火:“老沈,过分了啊。杀妻弑子,要报警了!”

    庄墨不理睬他,凝视着任明卿道:“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吗?”

    “为什么?”任明卿问。

    庄墨坦承地看着他:“为了钱。”

    任明卿猝不及防。

    “如果你是自由创作,我不会来拦你,但今天你是在写商稿。《转生轮》光一本书就是2000万,我们现在定的人物小传又关系到后期的ip开发,你的个人稿酬,谈的是分成。《英雄荣耀》单月40个亿的流水,你拿哪怕0.001%的分成,都是一笔大的离谱的数字。l4是付了钱请你写的。”

    任明卿从来没有想过这个。

    “我们的稿子,从写第一个字开始……不,在第一版大纲敲定之时,结构,调性,风格,材质,全部都已经定下了,不容更改——因为我们要配合游戏。这个英雄做成了人格分裂,游戏上如何表现?大招变身?他根本没有这个玩法,你给他强加了,制作组怎么用你的文本?”

    任明卿突然意识过来了:“那你把主角改成高渐离,也不是为了增加历史厚重感,只是你早就算准了要卖给《英雄荣耀》?”

    庄墨坦然道:“没错。”

    任明卿心里太乱了。他跟庄墨这么久,一直相信庄墨会帮他写出更优秀的文章,但他现在意识到,庄墨的立场其实不是为了什么更优秀的文章,而是为了钱。庄墨今天能为了钱枪毙掉了这么优秀的中篇,幸而他发现了,那么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庄墨假借着为他好的名义,在文中动了多少手脚?

    任明卿冲进了花园,想要一个人静静。

    谭思完全不明白庄墨和任明卿为何这么迟才爆发关于改文修文的争吵,更加不明白他们竟然对写文赚钱这个初衷会存在分歧。

    “我们当初那可是玩命地挣钱。”他望着任明卿的背影感慨。

    为了让人继续买书,他可是什么剧情都扯得出来。

    “那是你,不是我。”庄墨道。

    《夜航船》就是圈钱之作,他没有给过,谭思为了这个可没少跟他吵。

    庄墨作为编辑,会在作家太过商业的时候,帮他们拨乱反正;又会在作家太过纯粹的时候,努力周旋,不至于让他们饿死。

    只是两者都恨他。

    庄墨把任明卿的稿纸珍惜地放在桌上:“跟他相比,我确实……心脏得很。”

    任明卿一出门,就遇到了李让。李让在柳树底下抽烟,对他冷眼相待。

    任明卿愣了一下,他没有料到这里会有他人。

    大概是他的肢体语言实在太尴尬,李让主动跟他讲话了:“刚才你和你的编辑在屋子里吵架。”

    “对不起,吵到你了吗?”

    李让没有回答,顾自插着裤兜抽烟,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蠢。他们俩在底下吵个没完,导致他吃完饭只能到外面来散心。谭思嘴巴一张就要全部推倒重来,他的压力很大。

    “你被删了7万字?”李让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幸灾乐祸。他刚被删了全部,没想到这位“大神”也有这种时候。

    任明卿从来没跟李让聊过天,李让浑身散发着对他的强烈敌意。可是既然他问了,他便也如实作答:“说是不符合甲方的需求。”

    李让冷笑了一声:“为了这种事情埋在编辑怀里哭?”

    纵使任明卿晓得他对自己怀抱敌意,但如此尖锐的问话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诧异地望着李让。

    李让看着天色,淡定地抽着烟:“l4给了你多少稿酬?一千万,还是两千万?他们还给了你名字。你会出现在《英雄荣耀》的首页,谁都会知道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更何况他们给的远在钱财之外。你却依旧把自己的创作欲望凌驾于甲方的现实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给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运,把你变成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

    “创作本来就应该是自由的。”任明卿无意与他争执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为了商业化收敛自己的灵气,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认为这就是对的。放开手脚才能创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写我心,这才应该是作者存在的意义 。

    “自由创作,就好比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而商业创作,就像是在一张已经涂抹了几笔的纸上画画,这里有一棵树,那里有一朵花。因为这张纸上已经有树、有花,就说,我在上头画不出美丽的画,这只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李让说完,把烟嘴丢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阴着一张脸离开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让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番话,但他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跟在他身后,缓缓走进了工作室。

    庄墨正在电脑前改那篇被他毙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荣耀》和《转生轮》相关,赋予了他们全新的名字,作为独立短篇推给合适的人。任明卿不一定会稀罕,可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着庄墨认真工作的模样,心里越发动摇。庄墨的黑眼圈很重,显然没有睡好。他赶紧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会连创作的初衷和原则都弃之不顾,当作什么都不晓得地跟庄墨走下去。他现在要确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边,把自己从《转生轮》以来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来。然后坐在沙发上,忘掉一切,重新开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读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里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阳西下时,他翻拢了最后一页。

    他意识到,不管庄墨是出于什么意图改他的文,庄墨都做到了编辑的本分:辅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优秀。

    他珍惜今天的7万字,觉得这是灵气之作,贬低自己之前写的很滞涩,不流畅,其实两者的最终呈现是差不多的。

    他也没有觉得庄墨让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准,至多不过是增加了些许难度。就像李让说的,商稿增加了难度,难道写不出来好的了吗?写得出来的。

    庄墨在他一无所知的时候,已经为他将市场和个人才华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庄墨边上:“你不仅仅是为了钱,对吗?”

    庄墨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为了钱。”说罢将显示器对准任明卿,让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文档,他把他的稿子换了个背景;右屏幕是微信,他跟4个买家推了这篇稿子,出价最高的目前谈到84万。

    任明卿摇摇头:“你……你不是的。”

    在冷静地检阅过自己的文章以后,他确信庄墨不是这种人。

    要挣钱的话,庄墨难道没有其他选择吗?他完全可以回去当他的总裁,或者选择其他作者——远的不说,谭思就在这里,天天等着庄墨复合,但庄墨没有这么做,为了他的作品质量,庄墨宁可每天开视频电话都要留在这里,写一段审一段,鼓励他、陪伴他,提出的问题都很中肯;他只会写作,庄墨就代替他去外面长袖善舞,纵横捭阖,一心为他铺路。

    他那么聪明,如果只是为了钱,何苦那么辛苦。

    任明卿觉得庄墨这个反应,只可能是生气了。

    他一把抱住庄墨的腰:“对不起!”

    庄墨淡然道:“你为什么要道歉?我确实是为了金钱名利。”

    任明卿有点拿不准他到底是不是在说气话了。

    “你是文人,可以清高,我很喜欢,也敬佩你的清高。可我是编辑,我的职责是把你的书卖出去。你可以安贫乐道,我不可以,你无名无利,那是我无能。”庄墨平静道,“只是名利,要去市场上挣。而自从有了市场,就有了违心。要道歉的人是我,是我让你写了违心的故事。”

    庄墨没有生气,他心疼任明卿。

    自从《转生轮》开始,他强势介入,因为在文本以外,还有很多甲方要求。任明卿不懂,他也不想任明卿懂,因为任明卿没有那么多精力,他搞文本都搞不过来还要去搞市场,那要他编辑干什么?而且这种东西很市侩,人一旦俗了就救不回来。两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俗,那就够了。

    所以庄墨哄着任明卿写,他指哪儿,任明卿打哪儿。

    写文是极其辛苦的事,任明卿这段时间一直在跟随他的步调走,之前的长篇也好,现在的案子也好,都需要他收住自己的灵气,去做建筑师的工作。

    任明卿虽然每天都在写,但他内心的创作欲其实并没有被完全满足。商业要求和自由创作的欲望相背离,他背叛了自己。辛辛苦苦写了7万字,觉得自己发挥得很好,却一个字都用不了 ,他的失落可想而知。

    “只是我让你追名逐利,也有点弥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编辑,不是作者,没有你那样的天分,注定这辈子都写不出什么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优秀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宋之问曾说,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当时当刻悄无声息的文,在这个时代里很难留存下去。你红,你响,也许我的这点非分之想,才能成真。”庄墨顿了顿,缓缓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辉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愣在原地,说不出话来,这些话,庄墨从来没有跟他说过。

    庄墨宠溺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为难你了。”

    任明卿心思单纯,没有什么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也好,人生价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笔。然而他之所欲,并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庄墨一直把他保护得很好,希望他来来去去,都跟初遇时候一样干净。

    任明卿摇摇头,握住了他温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颊边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顶。”

    他意识到自己去纠结商业化写作还是自由写作是毫无意义的事。创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庄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图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结束之时心旌动荡。钱是别人给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写作是有趣的事。”他回忆起了最根本的初衷。

    只要他还在写,其他事让庄墨去想,让庄墨去做决定,最后换来了世俗的金钱名利,他这就不算认真创作了吗?

    他比自己随手写认真百倍千倍!

    任明卿凑到电脑前:“这回要卖给谁,需要我修哪里?”

    庄墨愣了好一会儿,像是从未见过他似得望着他的侧脸。

    他不指望任明卿理解,也没有想到任明卿会愿意跟他同行。

    庄墨欣喜若狂,又很快冷静下来:“你没有必要为了我去做这些事。”

    “不是为了你。”任明卿道,“我是度他山。”

    他之前对“度他山”这个笔名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但他现在想做度他山,想做那个跟庄墨一起登顶的度他山。

    庄墨太幸福了,他甚至热泪盈眶,他想也许从来没有编辑像他那么幸运。他花了点功夫整理情绪,然后调开了word文档:“就是……调成了现代背景。”

    谭思在一旁看得感动得都要哭了,怎么老沈和小度因为改文吵架,还能吵到互相表白,这什么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任明卿:“你把背景改了也就算了,为什么你把绘烟改成了一个作家?她是一个画师啊。”

    庄墨:“你对画师这个行业根本不了解,瞎写,半点不专业,改成作家这些剧情也都成立,当然是作家更不容易露怯。”

    任明卿:“可是这样结尾的设计就出了大问题,绘画是具象化的,文字不是啊,文字怎么体现这种庞大的画面感?”

    庄墨:“怎么不能体现了用文字布阵啊?文字布阵的概念不也很酷吗?”

    任明卿:“那就是很普通的术法呀,根本就一点意思都没有!”抢了鼠标要改回来。

    庄墨:“你就听我的改,别自作主张了,你一写到绘烟就水得和整体风格不搭调,很出戏的。”

    任明卿:“你才是!你把我剧情逻辑都给改没了!”

    两人前脚蜜里调油,瞬间为了修文反目成仇,眼神凶恶地在空气中交锋——

    任明卿:庄先生,你让我改文你就是臭狗屎!

    庄墨:让你改文你不改,你就是……可可爱爱的臭狗屎!虽然可可爱爱,还是臭狗屎!

    谭思:“……”

    他甩了外套在肩上,哼着小曲儿上楼:果然,直到世界毁灭、时光尽头,编辑和作者,还是一对死敌!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能够在改文拉锯战中不撕逼到天荒地老的编辑和作者!老沈和小度也不行!

    因为一整天都在撕逼,任明卿的产量为0.

    不过庄墨帮他赚了90万,也不是没有收获:“换身衣服,出门应酬。”

    任明卿虽然同意上了庄墨的贼船,但并不喜欢社交:“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了。”他还加了一句,“我保证不吃醋。”

    庄先生不是东西!谁再吃醋谁是小狗!

    庄墨一弹他的额头:“今天必须去。”

    “很重要吗?”

    “没错。”

    “是去哪里啊?”任明卿被庄墨推着上楼,一边换西装,一边询问庄墨。

    庄墨替他拨弄了头发:“去了就知道。”

    两人一起出门,谭思亦是跑上来跳上了他们的车:“蹭一下蹭一下——咦,黄花大闺女也去啊?”他给任明卿取了不少绰号,这个就是专门调侃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不过也是,这么群星荟萃的晚宴嘛。”

    当晚有一个剧集颁奖典礼就在g市颁发,他们都受到了邀请。

    到了地方,庄墨突然从口袋里摸出戒指,戴在任明卿的无名指上。他的无名指上同样闪耀着璀璨的钻戒。

    “喂!”任明卿惊呼。

    庄墨堂而皇之地牵着他的手走进了社交场。任明卿羞得涨红了脸,但庄墨手劲太大,心智坚刚,大有他不走他就拖着他走的架势,之后的十五分钟里,任明卿被迫见了好多人。因为他们紧紧相牵的手和闪耀的戒指存在感实在太强,其他人免不了要把话题带到他俩身上。

    “是。”庄墨一副这都多久的事儿了你们怎么不知道啊,“老夫老妻了。”

    半个小时以后,沈从心居然和度他山是一对的消息就传得整个圈子都知道了。谭思后知后觉地“卧槽”一声,这俩居然是一对?!怪不得!怪不得姓沈的这么快有了结婚对象,他的结婚对象是小度!

    谭思第一时间通知了李让:天呐,老沈居然是gay!

    谭思:他是gay他竟然那么多年没看上我

    谭思:他真的不爱我了!!!!

    李让:你今天别回来了。

    gay里gay气,看见打死。

    谭思又通知了许唯。

    许唯:快拍照存档,拍他俩牵手照、亲密照。

    许唯永远未雨绸缪,可庄墨比他更精明,周游了一圈早就离场了。他们仿佛就是来场子里出个柜而已,出完了赶紧跑。

    回到车里,任明卿还没有一点真实感,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准备,费解地望着庄墨。

    庄墨尚未松开他的手,气息有些凌乱,看着他迷惘的脸不由得笑出了声:“高兴不高兴?”

    任明卿涨红了脸。他不知道庄墨为什么这么做。

    “以后我出去应酬,如果有什么风花雪月,我也有说辞:我结婚了,我老婆是度他山,我靠我老婆吃饭,我不搞那些有的没的——可以安心了吗?”庄墨捉起他的手促狭地亲了一口,任明卿觉得他被庄墨眼中的热度烫伤了。

    其实庄墨以前并不知道任明卿能跟他走多远。

    今天他知道了,他有这个福气,跟任明卿一起登顶,再一起进坟墓。

    “我爱你。”

    “那绘烟……”

    “必须改。”

    “……”

    任明卿:我先生就是个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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